我想大家應該知道 PSN 購買數位版,一直以沒有發票,因為它是屬於刷卡境外消費,但雖然是可以申請發票,要寄信給香港那邊的業務公司,才會轉述台灣那裡公司寄出發現,過程中比較很費時又麻煩,直到現在收到 PlayStation Asia「有關 PlayStation Network 服務供應商變更」通知,將取代香港業務公司,才有了台灣開放申請電子發票載具,這樣可以發票對帳啦!是不是很方便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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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因事由
其實,依據財政部2018年7月16日修正公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-1條第2款規定,本法第6條第4款所定營業人(即境外電商營業人)應開立雲端發票交付買受人。境外電商配合於現行消費者交易資訊增加「發票期別」及「發票號碼」,並選擇增列開立雲端發票及歸戶宣導文字。所以 PSN 台灣已跟進配合實施囉~
申請方法
先登入 PSN 會員,再點此 https://asia.playstation.com/cht-tw/support/contact-us/ 頁面,點選 PlayStation Network 電子發票載具設定網站 進入。
看您個人喜好選擇那一個項目,設定完後,點擊 儲存 即可完成儲存設定囉。